为满足监管要求,深圳能源财务拟退出华泰保

财联社5月9日讯(记者邹俊涛)监管持续加强对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倒逼财务公司加速从金融机构股东名单“抽离”。

5月9日晚,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泰保险”)发布关于变更股东有关情况的信息披露公告。公告显示,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下称“深圳能源财务”)拟将其持有的12,,股(比例0.%)华泰保险股份转让给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深圳能源”)。

公告称,股权转让完成后,深圳能源财务将不再持有华泰保险股份。上述变更股东事项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后生效。

为满足监管要求,深圳能源财务退出华泰保险

此次看似简单股权转让背后,实则是来自监管的压力。

资料显示,深圳能源财务成立于年,注册资本15亿元。在股权机构方面,深圳能源持有深圳能源财务7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年10月31日,深圳能源发布董事会八届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称,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不得向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因此,深圳能源财务不得继续持有华泰保险股份。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年10月,原中国银保监会曾修订并发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目的为规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简称“财务公司”)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财务公司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

新修订《办法》要求进一步强化财务公司主责主业,专注服务集团内部,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财务公司不得发行金融债券,不得向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深圳能源表示,为满足监管要求,深圳能源财务拟向公司转让华泰保险0.%股份。该公司董事会八届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财务公司向公司协议转让华泰保险0.%股份,股份转让金额为3,万元。

监管持续强化,多家财务公司正挂牌“甩卖”相关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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