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大股东关联交易涉嫌利益输送,华泰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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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周刊见习记者

左星月

年8月17日,华泰永创(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永创)更新了自己的招股说明书,申报在创业板上市。

公开资料显示,华泰永创拟发行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由东北证券承销保荐。预计募集资金3.45亿元,主要用于设计研发中心及配套项目以及补充工程总承包业务营运资金。

表1:募集资金项目表(单位:万元)

《红周刊》记者注意到,目前华泰永创“造血”能力不足,应收账款存在着较大的回收压力。此外,建龙集团不仅在华泰永创IPO前“突击入股”,且作为大客户与华泰永创存在价格并不公允的关联交易,难免存在“利益输送”之嫌。

建龙集团IPO前夕突击入股

公开资料显示,华泰永创成立于年,定位为专业的焦化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输出集成服务商,主要业务包括焦化领域节能环保技术研发、焦化工程设计咨询,及涵盖工程设计、项目管理、设备成套、生产调试的焦化工程总承包业务。

招股书披露,华泰永创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冶金行业的钢铁生产企业及独立焦化企业,公司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协商议价等方式来承接业务。

年-年,华泰永创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84亿元、5.43亿元和10.32亿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23.55%、12.22%和89.91%;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4万元、.48万元和.98万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6%、.96%和63.42%。近年来华泰永创的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都呈现增长趋势,尤其是年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9.91%,实现了大跨步的飞跃。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涨的业绩之下,华泰永创也开始了向资本市场迈进的步伐。然而就在IPO申报前,华泰永创这块“肥肉”却被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集团”)盯上了。

年12月14日,华泰永创全体股东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建龙集团以货币万元向华泰永创增资,其中.22万元计入公司股本,剩余.7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建龙集团以4.42元/股增资入股。年2月11日华泰永创正式取得《营业执照》,建龙集团正式入股华泰永创。此次增资后,建龙集团持有华泰永创的股权比例高达16.85%,建龙集团也因此一跃成为华泰永创第二大股东。

表2:华泰永创股权结构图

据《红周刊》记者根据企查查APP查询到的信息显示,建龙集团成立于年12月,是一家集资源、钢铁、船舶、机电等新产业于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张志祥,其持有建龙集团75.%的股份。

针对建龙集团增资的原因,据招股书介绍,通过与华泰永创合作,建龙集团希望借助外部科研力量,加快提升焦化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尽快实现节能环保转型升级。华泰永创从事焦化领域技术开发多年,需要由焦化企业提供场地和生产环境作为项目平台,因此双方进行了合作。

图1:建龙集团基本情况截图

图片来源:企查查

值得注意的是,2月5日,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将突击入股的时点确认从IPO申报前6个月内前推至12个月内。从年12月28日华泰永创第一次披露招股说明书的时间节点来看,建龙股份的增资行为在华泰永创IPO前的12月内,是明显的突击入股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新股上市会产生巨大的“造富”效应,假若华泰永创成功上市,建龙集团搭上“顺风车”,短期内就能赚的盆满钵满,这有违证券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因此,防止突击入股的套利行为也是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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