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冈西镇卫生院一员工收受回扣30

中国网财经6月7日讯(记者牛荷实习生杨瑞诗)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原任建湖县冈西镇卫生院安全生产管理科科长杨某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另外,杨某某退出的赃款及建湖县监察委员追缴的赃款合计30.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刑事判决书称,经审理查明:年10月至年5月,被告人杨某某利用担任建湖县冈西镇卫生院药库负责人的职务便利,在采购药品、医用耗材的过程中,收受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业务员时某、挂靠扬州市智康医学研究有限公司销售医用耗材的孟某、上药控股盐城有限公司建湖区域经理梁某、盐城华泰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倪某乙、祝某等人给予的回扣共计30.万元,为上述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药品、医用耗材销售人员给予的回扣,归个人所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记者注意到,年8月至年5月,被告人杨某某先后17次收受倪某乙、祝某给予的医用耗材、药品回扣计39.万元,其中21.万元回扣分给用药医生,个人实得17.万元。

据该刑事判决书,年10月至年5月,倪某乙、祝某为盐城华泰医药公司业务员。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眼查显示,盐城华泰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年2月,主要从事中成药、中药饮片销售等业务,注册资本万元。徐兰轩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持股比例53.%。

盐城华泰医药有限公司股权穿透图(来源:天眼查)

(责任编辑:牛荷)

本文来源: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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