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栏发布了第四百九十号至第四百九十八号共9则公告,其中,最后两则公告来自同一个采购项目。这9则公告的投诉或举报事项主要涉及哪些方面?处理决定对于政府采购实务操作具有哪些借鉴作用?记者做了个简要的登记~~~
序号
涉及事项
产品授权说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招标现场不规范、投标一览表
综合评分法
资格条件列为评分项、采购人干预评标活动
供应商履约服务能力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产品认定是否准确
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供应商推荐程序及竞争性磋商现场组织
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供应商推荐程序及竞争性磋商现场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四百九十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修购专项—牧草新品种选育及草地生态恢复与环境建设研究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三包”(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GZ-ZGNYKX01(Z))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兰州冉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